(資料圖片)
“我和他結婚十幾年了,但現在越來越沒有共同語言,每天都在爭吵,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想和他離婚,越快越好?!币晃慌縼淼窖柺蟹稍行慕辜钡卣f道。
經了解,王女士(化名)與丈夫張先生(化名)自由戀愛,在2010年登記結婚,婚后由于雙方性格不和、生活習慣不同產生家庭矛盾,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目前針對孩子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婚后共建的自建房產權分割以及婚后男方所借債務償還等問題無法達成合意,遂前來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旬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王女士的援助申請后,立即審查王女士所提供的資料,經調查核實,認為她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立即為王女士指派法律服務工作者許謹為其代理人。
許謹在接到委托后,積極聯系張先生到場,先是從《民法典》中有關婚姻家庭、離婚等方面的法律條文對其進行細致講解,又從情理角度勸說其作為父親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在工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導下,僅用兩個小時就將上述爭議的問題達成合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許謹迅速聯系旬陽市法院速裁中心,通過速裁程序,幾個小時就幫助王女士維權成功。
近年來,旬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廣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零距離”為農民工討薪、婦女兒童維權等提供幫助,讓更多困難群眾享受到了便捷的法律服務,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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