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跑路后,租客該怎么辦
近年來,因房屋中介跑路,導致中介公司、房東、租客之前出現(xiàn)多方法律糾紛的問題頻發(fā),其中受到損失最大的往往是租客,租客常常成為最終的買單者。因此,對于租客來說,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對各種不同情形的風險有相應的了解,提前準備,充分預防,規(guī)避風險,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資料圖)
通常情況下,中介公司與房東的合作方式有兩類。第一類是中介公司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雙方之間形成租賃關系。其后中介公司再與租客簽訂租賃合同形成中介公司與租客之間的租賃關系。第二類是中介公司與房東之間簽訂托管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雙方之間形成的是委托關系。
在第一類合作方式下,中介公司與租客之間的租賃關系合法有效的前提是房東與中介公司之間的租賃關系合法有效,故,如果中介公司未按照約定履行繳納房租的義務,房東有權解除與中介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使得房東與中介公司之間的租賃關系消滅。此時,中介公司與租客之間的租賃合同無法對房東產(chǎn)生法律效力,房東有權要求租客離開房屋,租客只能向中介公司主張權利。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第二類合作方式下,可分為以下三種不同情形:
一、中介公司以房東的名義將房屋出租給租客。此時,在房東與租客之間直接產(chǎn)生租賃關系,即使中介跑路,租客也有權要求房東繼續(xù)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義務,繼續(xù)占有使用房屋。
二、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將房屋出租給租客。中介公司向租客提供自己與房東之間的代理關系證明,如房東的產(chǎn)權證明、委托代理合同或者授權委托書等證明,與租客簽訂租賃合同,此時,中介公司與租客之間的租賃關系也會在房東和租客之間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租客向有代理權限的中介公司交付租金視為向房東履行了租賃合同義務,中介公司跑路后,房東也不能直接解除與租客之間的合同,只能向中介公司主張賠償責任。
三、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將房屋出租給租客,但有證據(jù)表明合同只約束中介公司和租客,那么租賃合同不會約束到房東。即,如果租客在與中介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時不知道中介公司與房東之間的代理關系,中介公司未出具相關產(chǎn)權證明、委托關系證明,租賃合同將不會對房東產(chǎn)生約束力,此時中介公司跑路,租客也不能向房東主張權利。
注意:在房東與中介公司之間成立委托代理關系時,受托中介公司對委托事項的權利必須小于等于委托權限,超過委托權限的行為對委托人不產(chǎn)生約束力。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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