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差異性如下:
1.主體不同。著作權的主體是智力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而鄰接權的主體是作品的傳播者,即圖書、期刊的出版者;音樂、戲劇等表演者;錄音、錄像的制作者以及廣播電視組織等,除表演者外幾乎都是法人。
2.保護的客體不同。前者體現(xiàn)作者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后者體現(xiàn)傳播者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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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即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收回已發(fā)表的作品權等;而鄰接權的內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對其出版的書刊的權利、表演者對表演的權利,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和期刊的版式設計享有的權利等。
4.保護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一經產生就可獲得著作權保護;而鄰接權的獲得須以著作權人的授權及對作品的再利用為前提。
5.保護期限不同。著作權保護期限除了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限制,永遠歸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權利保護期限的計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發(fā)行起算法。
二、侵犯著作權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找法網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guī)定,這類作品包括三種。
1.國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
3.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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