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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平利縣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委員會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挽回一樁瀕臨破裂的婚姻。
平利縣某鎮(zhèn)居民王某與丈夫張某于2007年結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好,2011年生育一子,孩子上小學后,為了增加家庭經濟收入,王某外出務工,自此以后,其丈夫經常因各種瑣事和妻子吵鬧,懷疑妻子對自己不忠,王某在工作勞累之余,每天還要和丈夫解釋溝通,時間久了,王某身心疲憊。后干脆回來在離家不遠的地方與人合伙開了個店鋪,但丈夫依然不信任,經常在店鋪周圍轉悠,捕風捉影,說些風涼話,并還動手打過王某兩次,自此以后,王某的心徹底的涼了,于是雙方當事人一起找到縣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調委會的負責人立即安排組織調解,耐心傾聽雙方訴說,找出當事人婚姻產生問題的癥結所在,從夫妻之間的信任、思想觀念、與時俱進、責任擔當等方面分析原因,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相互包容、互相信任,改正不良嗜好,調解員通過法、理、情的釋法、疏導,雙方當事人幡然醒悟,知道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下定決心痛改前非,雙方和好如初,致使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重歸于好。
案例點評: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家庭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調解屬于很普通的矛盾糾紛,但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處理不好,小的矛盾糾紛就可能釀成大的安全隱患。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中,調解員不但要釋法講理,更要從親情的角度出發(fā),引導夫妻雙方,喚醒他們對曾經美好生活的回憶,找準夫妻倆人共識和感情的交匯點,逐漸轉變雙方的負面情緒,慢慢讓雙方打開心結,幫助他們擺脫思維死角,最后促成了協(xié)議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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